北华大学音乐学院“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制度
1.支部大会
召开频率:一般每季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主持人: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其他支委主持。
参会人员:全体党员参加。
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音乐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
召开频率: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主持人:党支部书记主持。
参会人员: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主要任务: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决议;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分析党员队伍、教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讨论研究支部党员比较关心或者比较热门的问题,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必要的研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党小组会
召开频率: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需要时可增加次数。 主持人:党小组长主持。
参会人员: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主要任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决议和指示,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讨论研判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根据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讨论需要党小组会研究的其它问题。
二、“一课”制度
1.党课
上课频率:每月至少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授课人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主要内容: 以《党章》为基本教材,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教育、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政治时事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授课形式:可采取讲授、报告、声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既要生动活泼,又要注重实效,力求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三、制度执行要求
1.坚持质量第一,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2.“三会一课”的内容要有针对性,要紧紧围绕党的工作中心,密切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
3.建立“三会一课”记录簿,活动情况应认真记录。
4.每名党员必须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因公或因事不能出席者应向主持人请假。非特殊情况,其它各类会议一般不得占用“三会一课”时间。
5.对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每名党员都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