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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音乐学院“三会一课”制度

发布日期:2024-03-15    浏览次数:

北华大学音乐学院“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制度  

1.支部大会

召开频率:一般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主持人: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其他支委主持。

参会人员:全体党员参加。

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音乐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

召开频率: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主持人:党支部书记主持。

参会人员: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主要任务: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决议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分析党员队伍、教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讨论研究支部党员比较关心或者比较热门的问题,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必要的研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党小组会

召开频率: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需要时可增加次数。 主持人:党小组长主持。

参会人员: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主要任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决议和指示,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讨论研判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根据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讨论需要党小组会研究的其它问题。  

二、“一课”制度  

1.党课

上课频率:月至少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授课人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主要内容: 以《党章》为基本教材,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教育、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政治时事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授课形式:可采取讲授、报告、声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既要生动活泼,又要注重实效,力求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三、制度执行要求

1.坚持质量第一,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2.“三会一课”的内容要有针对性,要紧紧围绕党的工作中心,密切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

3.建立“三会一课”记录簿,活动情况应认真记录。

4.每名党员必须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因公或因事不能出席者应向主持人请假。非特殊情况,其它各类会议一般不得占用“三会一课”时间。

5.对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每名党员都必须严格执行。